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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及系统介绍

冯梦雪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  201801
摘要:对近年来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为不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出做好能报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实践;思考
 
0 引言
      根据《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高度重视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能力。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以下简称“能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 近年来能报工作开展情况
1.1能报报送及审核工作情况
      2012~2017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分别为591、579、562、540、537和521家,2017年数量比2012年共减少70家。其中,2017工业重点用能单位171家,比2012年减少45家;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350家,比2012年减少25家。详见表1。
表1 2012~2017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2013年为2962.02万tce,较2012年有所提升,提升了21.89万tce。2013~2016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逐渐有所下降,至2016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为2842.5万tce,详见表2。
表2 2012~2017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表单位:万tce
      至2017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品种中,原煤消费量259.5万t,同比减少148.6万t,占全市原煤消费量的53.1%,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原油消费量899.3万t,占全市原油消费量的100%,同比持平;天然气消费量112.9亿m3,占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的69.6%,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398.7亿kWh,占全市电力消费量的37.4%,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热力消费量4021.0万GJ,占全市热力消费量的23.5%,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1.2能报监察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协助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及内容审核专项监察,负责技术核查工作,为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用能单位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和能报内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重点核查用能单位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产值能耗、主要产品(服务)单耗等指标,并分析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累计现场监察约400家重点用能单位,编制了技术核查报告,为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规范的标准编制工作积累了较扎实的基础。
 
2 意义及工作成效
2.1意义
2.1.1提供重要支撑
      做好能报工作,有助于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考核,同时也是各级主管部门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安排重点节能项目和节能示范项目、进行节能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国家双控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2.1.2强化节能基础
      做好能报工作,有助于强化能源调查、节能监(检)测、能源审计及节能监察核查的基础,促进部分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对强化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节能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1.3提升能效水平
      做好能报工作,有助于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内容核查工作,对全面掌握用能单位能耗状况,强化节能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各单位对能源消费量、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服务量)、单位产品(服务)能耗的变化情况进行核实,更加科学准确地分析变化原因,提升数据分析水平,通过变化表象挖掘节能潜力。
 
2.2工作成效
2.2.1提高了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报工作的重视程度
      通过近年来能报工作的开展,宣传贯彻了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而且通过讲解填报注意事项以及能报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能效水平,增强了重点用能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节能意识。
 
2.2.2提高了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报数据的分析水平
      近年来,各单位对能源消费量、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服务量)、单位产品(服务)能耗的变化情况进行核实,更加科学准确地分析变化原因,提升数据分析水平,通过变化表象挖掘节能潜力。
 
2.2.3提升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报填报的工作能力
      能报工作开展过程中,与各用能单位就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沟通交流,针对能报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修改建议,并详细解释相关数据指标的概念含义,进一步提升了相关负责人的认识水平,对能报数据更加合理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3 存在主要问题
3.1对能报工作不够重视
      部分单位对能报工作不够重视,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未顺利交接导致部分填报人员对能源利用状况报表中的项目理解不准,混淆煤炭消耗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了解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表的填报要求,甚至不知其填报密码。例如,某公司京外能源消费量填报本期值有误,同比增加966115.00%,错误明显。某公司一直未填报,经数次沟通并现场监察后才按要求填报。
 
3.2对数据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分析不清晰
      根据填报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对同比变化超过5%的情况予以说明。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能源消费总量、单位产品(服务)综合能耗等指标变化较大时,未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甚至不符逻辑。例如:某公司××年能源消费量同比下降19.9%,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耗同比下降29.53%,原报表未分析说明原因,经现场核查,主要原因是办公面积同比减少4.7万m2,减少9.8%,导致该单位电耗同比下降13.4%,而电耗占总能耗比重达60.82%,另外客户技术服务需求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3.66%。
 
3.3部分单位对基本概念掌握不准确,对能耗范围不了解
      部分单位对京外能耗是否纳入本单位能耗范围,自用新能源发电量是否计入本单位用电量等情况掌握不准确。例如:某公司××年京外能源消费量为零,主要原因是填报人员不了解相关情况,经现场核查,修正后××年京外能源消费量为9989tce,占总能耗比重达68.97%;某公司××年电力购进量填报有误,主要原因是电力购进量包括了××年未上网,厂内自发自用光伏发电50.03万kWh。
 
4 安科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4.1标准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到“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基本原则,完善系统架构、数据采集传输、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的监测系统,确保国家、省、用能单位等各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4.2 整体结构
      三级平台+ 端设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的架构,为各部委、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等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国家平台:国家平台指设立在国家节能主管部门,接收、存储、汇总、分析全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相关数据的国家数据中心,为相关政府部门、用能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应用服务,也称“国家数据中心”。
      省级平台:省级平台是部署在省(区、市)相关部门,接收、存储、汇总、分析本地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为本地相关政府部门、用能单位提供应用服务,也称“省级数据中心”。
端系统:指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是对企业能源转换、输配、利用和回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 。
端设备:放置在重点用能单位,用于采集、分析、汇总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并将数据上传到系统平台的设备。
4.3 端系统结构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由重点用能单位负责建设。
      主要功能:通过计量仪表、工控系统等采集、汇总本单位能耗数据,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或直接上传至国家平台;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要通过网闸、防火墙、隔离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要具备远程升级维保、一端多传、接收国家和省级平台推送信息和用能单位自身能源管理所需的功能。
安科瑞可为企业接入端系统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4.4端设备
      企业接入端系统需要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中采集能耗相关数据,考虑到企业生产网络与办公网络(互联网) 之间并不互通的实际情况,企业接入端系统将通过具备2+1架构的物理隔离装置--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实现生产网络和办公网络之间的物理连接,在数据传递过程中确保从生产网络(内网)获取的能耗数据以单向传递、隔离加密、文件摆渡的形式安全传递到办公网络(外网),再通过外网主机侧的CA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身份认证识别后上传至省(市)级平台。结构如图所示:
4.4.1端设备硬件参数
      (1)单主板采用低功耗处理器;
      (2)单主板内存大小4G;
      (3)硬盘:64G 固态硬盘;
      (4)独立双主机“2+1”架构非IP物理隔离;
      (5)带VGA接口,可外接显示器,便于现场维护操作;
      (6)双冗余开关电源,互为备用、支持热插拔,保障端设备的可靠性,具有电源故障声光报警功能;
      (7)8路RS485串口;
      (8)4路千兆以太网;
      (9)4个USB接口,可用于CA证书接口;
 
4.4.2端设备软件功能
      (1)支持从现场的仪表通过Modbus(GB/T19582)、DL/T645、CJ/T188等协议采集需要的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2)支持从能源网关、DTU、SCADA通过Modbus TCP(GB/T19582)、能耗协议等上传的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3)支持从自动化信息系统通过OPC协议采集需要的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4)支持手工填报数据:对于不具备在线采集条件的数据,提供手工填报数据上传;
      (5)具有基础数据处理、本地存储功能,本地历史数据可存储6个月以上;
      (6)可根据项目情况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生产层级结构、计量器具档案信息、端设备信息、数据采集项信息等各类基本信息;
      (7)按照《NHJC-04-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端设备接口协议规范》的要求往国家或省级平台上传数据;
      (8)支持断线缓存,保证数据的连续性;
      (9)端设备平台方便用户使用、配置;
      (10)支持人工补录、远程升级;
      (11)用能数据集抄;
      (12)数据上传日志。
 
5工作建议
5.1加强用能单位对能报工作的重视
      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是节约能源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要求。部分用能单位填报人员业务水平不足、变动频繁,未按时填报提交能报报告。建议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2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一是针对用能单位进行培训。部分用能单位填报人员对能报中的部分数据的概念理解不到位,对填报要求掌握不准确。建议分区、分行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明确数据填报的具体要求,统一各项指标的填报口径,确保填报科学、准确、有效。二是针对审核人员培训。对各区及相关协作单位开展审核培训,明确审核要求和标准,确保审核结果正确合理。
 
5.3明确填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
      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是节约能源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要求。部分用能单位填报人员业务水平不足、变动频繁,填报口径有误、漏报部分数据,对填报要求理解不到位。一是建议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督促用能单位配备能力较强,熟悉能源消耗情况的人员,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三是改进能报填报系统,完善填报说明。
 
5.4结合“百千万”行动,推动节能监察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结合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节能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参考文献】
[1]耿海军.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节能与环保,2020(11):36-37. 
[2]安科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2020.10版 
 
作者简介:冯梦雪,女,本科,现就职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研究方向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邮箱: 2881780375@qq.com; 手机:18702115251(微信同号);QQ:288178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