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置必要性
现代建筑内部,消防报警、防火、灭火系统种类繁多,并分布在建筑内的各个角落。当灾情发生的时候,消防设备能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否得到及时保全。因设备老化、电力中断造成监控设备与防火设备的工作中断,延误了火灾的控制,而发生的悲剧屡见不鲜。因此,针对消防设备电源的监测系统便应运而生,对各类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有效监控。
消防控制室既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的监控中心亦是社会单位扑救初期火灾的应急指挥中心。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能否有效控制初期火灾并把损失降低。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自动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对于保证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消防设备的好坏,而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系统以及相关的消防联动设备能否正常工作又取决于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能否正常有效的工作。一直以来,因消防设备电源失控造成消防设备失灵,致使火灾蔓延的事情屡有发生,特别是在供电紧张、设备质量不佳、安全意识淡薄时,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可有效降低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的故障发生率,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从而为在火灾情况下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人员的疏散和营救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将为消防设备“保驾护航”,起到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积极作用。
1.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计依据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3 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简介
AFPM系列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能够对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压、电流、开关状态等有关设备电源信息,从而判断电源设备是否有断路、短路、过压、欠压、错相以及过流(过载)等故障信息并实时报警、记录的监控系统。此系统具有可靠性、实时性并具有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自动化和连续监控的特性。实时反映出被监控设备电源的状况,并集中显示,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备由于电源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危急情况,保障消防联动系统的可靠性。
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用集中供电方式,通过监控器给现场传感器提供DC24V安全电压,有效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楼宇、高层公寓、宾馆、饭店、商厦、工矿企业、国家重点消防单位以及石油化工、文教卫生、金融、电信等领域。
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由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区域分机、传感器和配套附件组成。
2.AFPM100系列监控设备
2.1工作电源
主电源:AC220V 50Hz(允许85%~110%范围内变化)
备用电源:主电源欠压时,可维持监控设备正常工作≥8h。
2.2工作制和传输方式
24小时工作制,采用RS485或者二总线通讯,传输距离500m(可扩展)。
2.3主要参数及组成部件
AFPM10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监控设备主要是壁挂式,其主要参数及组成部件如下表所示。
2.4 监控器面板元件布置及功能说明
2.4.1壁挂式(一):AFPM100/B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2.4.2壁挂式(二):AFPM100/B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2.4.2壁挂式(三):AFPM100/B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2.5 软件画面
系统运行主界面
包含“软件标题区”、“功能列表区”、“页面显示区”三部分,可以通过点击“功能列表区”内按钮进入各相关功能界面。
用户登录界面
选择用户名并输入正确的密码后,系统状态栏会显示当前的登录用户。本软件针对的任意远控操作均需权限登录后方可操作,即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
设备检测界面
该检测功能为“管理员”和“操作员”方可进行的操作功能,主要用于设备自检和对监控系统柜体面板指示灯的手动检测。
状态监测界面
内置的内部设定参数、测量参数状态参数,并可于该界面对监控装置进行远程解除报警或分合闸控制。
权限管理界面
该界面可添加新的“操作员”和“值班员”权限的新用户,也可删除这两个级别的现有用户,该管理功能只有“超级管理员”和“管理员”可进行操作。
事件记录界面
用户于该界面内可查询任意时段内相应报警或动作类型下的记录,各级操作权限均可查看该界面的信息。
2.6接线示意图
2.6.1壁挂式(一):AFPM100/B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2.6.2壁挂式(二):AFPM100/B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2.6.2壁挂式(三):AFPM100/B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
3.区域分机
3.1产品概述
分机是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局部控制装置,可对局部分区内的装置实行有效监控,其自身的状态信息可通过总线上传至监控主机,延长了监控器的通信距离,扩展了监控终端的数量。
3.2产品参数
3.3面板元件布置及功能说明
AF-QYFJ-250W-12Ah
AF-QYFJ-50W-7Ah
AF-QYFJ-100W
3.4 外形尺寸及接线端子图
AF-QYFJ-250W-12Ah
AF-QYFJ-50W-7Ah
AF-QYFJ-100W
4.传感器
4.1传感器选型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模块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从模块
4.2传感器介绍
4.2.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主模块)
4.2.1.1 功能
实时监测三相交流电压/电流;
具有过压、欠压、过流(仅限具有电流检测产品)报警;
提供两路开关量输入功能,可监测开关状态;
提供一路继电器输出,可连接报警控制回路;
具有事件存储功能,报警器能够记录报警发生的时间、类型、参数,根据报警记录可以分析现场情况,为消除故障提供依据;
采用现场二总线通讯技术,上位机管理软件可以时刻监控现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报警信息;
集成度高,网络化,智能化程度高,动作特性合理。
4.2.1.2 技术参数
4.2.1.3 外形及安装尺寸(单位:mm)
4.2.1.4 接线端子
适用于AFPM3-2AVM和AFPM3-2AVML模块
适用于AFPM3-AVIM和AFPM3-AVIML模块
适用于AFPM3-2AVIM模块
适用于AFPM3-3AVM模块
4.2.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分模块)
4.2.2.1 功能
具有过压、欠压、错相、过流报警功能,具体见3.2.2.2技术参数;
采用现场总线通讯技术,上位机管理软件可以时刻监控现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
报警信息;
集成度高,网络化,智能化程度高,动作特性合理。
4.2.2.2 技术参数
4.2.2.3 外形及安装尺寸(单位:mm)
4.2.2.4接线端子
适用于AVI模块
适用于AV模块
适用于AI模块
注意:分模块在接入单相电源时是作为单相监控模块使用
4.2.3 主、从模块连接方法
5 系统主机
5.1 系统主机主要组成部件
6 配套附件
6.1 外形及安装尺寸(mm)
6.1.1 AKH-0.66 I型电流互感器
6.2 交流电流互感器及霍尔电流传感器技术参数
注: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流等级,应大于或等于配电回路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值。实际应用中应确保所有线缆或铜排穿过互感器。
6.3 互感器穿线示意图
7 系统组网方案
7.1 中小型监控系统组网
7.1.1 小型单体建筑(不加区域分机)
AFPM100/B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
AFPM100/B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
AFPM100/B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
7.1.2 中型单体建筑(加区域分机)
7.2 大型监控系统组网
8 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8.1 系统设计目标
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故障报警后,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从而有效监测由消防设备电源发生过压、欠压、缺相等故障引发的消防设备不工作隐患,保障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的稳定可靠运行;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计布局可分为全面分级监测或选点覆盖监测两种方法,全面分级纵深覆盖保护可取得好的监测效果。
8.2 系统设计规程
8.2.1 一般规定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规定,必须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消防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传感器的形式与规格;
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即在各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场所设置监控器,同时将各监控器的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及欠压报警信息上传至主消防控制中心的系统主机,统一管理、监测及显示信息;
每台监控器所配接传感器的地址总数不应超过256点,特殊情况可加区域分机扩展;其中每条总线回路地址总数不宜超过128点。
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配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8.2.2 设置场所
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设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8.2.3 设置范围
消防负荷电源
建筑物内所有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设置传感器;传感器宜设置在末一级配电箱自动切换装置双电源进线处。
传感器监测的消防负荷电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表:
正常负荷电源
特别重要负荷、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宜设置传感器;传感器宜设置在末一级配电箱自动切换装置双电源进线处。
8.2.4 设置部位
系统主机的设置
a 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有多个消防控制室时,系统主机应设置在主消防控制室内;
b 系统主机通过通讯模块可同时管理32台监控器;
c 系统主机与监控器采用CAN通讯时距离为1000米,CAN通讯线型为NH-RVSP-2×1.5mm2。
监控器的设置
a 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b 监控器可输出2个回路,二总线线型为NH-RVSP-2×2.5mm2,每个回路500米内可连接128台传感器;
c 监控器通讯容量为2×128=256台传感器。
区域分机的设置
a 区域分机应设置在强电竖井内;
b 监控器至传感器的供电距离大于500米时,应增设区域分机。
传感器的设置
传感器宜设置在末一级配电箱自动切换装置双电源进线处。
9 典型设计方案
9.1 系统接线示意图
9.1.1 中小型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图
注:1.模块AFPM3-□为传感器。监控器能接收并显示被监控的消防设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和区域分机的工作状态。
2.传输距离大于500m时,需加区域分机。区域分机的AC220V电源线采用3*1.5mm²,由现场消防电源或消防监控室监控器提供。
3.传输方式为二总线和CAN通讯。
9.1.2 大型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图
注:
1.系统主机可连接32个区域监控器,特殊情况可扩展。
2.此系统用于建筑群或现场设备较多,需要分为多个区域的情况。
3.每个区域监控器可直接连接256个传感器,特殊情况可扩展。
9.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示意图
9.3 监控系统图
9.3. 1消防泵房低压配电系统图
9.3.2 消防动力(电梯、排风、排烟、排水)电源监控系统图
9.3.3 楼层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电源监控系统图
9.4 监控电路图
9.4.1 三相四线制双电源电压监控电路图
9.4.2 三相四线制电压电流监控电路图
10 系统施工、安装与调试
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审图机构审核批准。
10.1 布线
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
系统总线敷设后,应对每条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系统总线采用二总线NH-RVSP-2×2.5mm2穿SC20同管敷设。
10.2 监控器/中继器的安装
监控器/区域分机壁挂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m~0.2m;
引入监控器/区域分机的电缆或导线,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监控器和系统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中继器安装在强电竖井内。
10.3 传感器的安装
所有传感器均由配电柜成套厂家安装于相应被监测电源的配电柜(箱)内;
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测线路的完整性;
传感器采用35mm标准导轨安装。
10.4 调试
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 系统图,平面图;
- 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施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调试记录;
- 设备的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
- 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
- 对于系统线路出现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Ω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传感器和监控器等逐个进行通电检查,确认无故障报警、自检通过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将所有经过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观察并记录所监控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系统在调试无故障后,开始系统的试运行。